甘肅公務員作為西北地區的重要公職人員,其報考條件及要求一直備受關注,想要報考甘肅公務員的考生們,需要了解哪些條件和要求呢?小編整理了最新的甘肅公務員報考條件及要求,供廣大考生參考。
一、甘肅公務員基本報考條件
1、國籍與年齡要求
報考者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體日期范圍需參照當年公告,例如2024年公告中明確為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間出生)。對于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如2024年公告中為1983年2月以后出生)。
2、政治與道德要求
報考者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3、身體與心理素質
報考者需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夠適應公務員崗位的工作需求。
4、學歷與工作能力
報考者需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其他要求
報考者需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例如,部分職位可能要求報考者具備特定的專業技能、工作經驗或資格證書等。
二、特定職位的報考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要求
對于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報考者必須
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
以及各類企業、
事業單位工作過的經歷(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
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但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特定職位的額外要求
報考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社區黨組織書記職位的人員,除需滿足基本報考條件外,還需任現職期間個人、集體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者省級以上工作部門表彰獎勵,或者任現職期間連續三年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等次,且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如2024年公告中為1983年2月以后出生)。
專門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招考的職位,報考人員須是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甘肅省“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民生實事項目人員”以及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等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還需注意,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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