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全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實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有關要求,規范和加強我縣工程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和消防審查驗收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報察隅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現面向林芝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招聘建筑領域人才,作為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政治立場堅定、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應聘考試的方式對求職人員進行考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最優者優先錄用。招聘工作由察隅縣住建局組織實施,察隅縣紀委監委、人社局負責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人員要求
察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招建筑領域未就業大學生3名,屬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
三、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過硬,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開展反分裂斗爭這一重大原則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
2.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熱愛工作,熟悉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情況,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知識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公私分明,誠實守信,嚴守底線,廉潔從業;
4.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要求;
5.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不惡意散布不良或不實言論;
6.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7.林芝籍應往屆大學畢業生;
8.熟悉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9.從事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消防審查驗收等工作,需要外勤;
10.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
11.有關專業問題由察隅縣住建局負責解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尚未作出結論的;
3.正在接受審計、巡視(巡察)和紀律審查的;
4.因身體原因不能從事外勤工作的;
5.被國家機關、企
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曾被開除公職、黨(團)籍和學籍的,近三年內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強制隔離戒毒的;
8.曾非法出入境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
10.依據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11.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通過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公示、簽訂勞動合同、考察、錄用等招聘程序,招聘相應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經察隅縣住建局考察合格后聘任為質安站專業技術人員。
(一)發布公告
在“網信察隅”、“察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0日。
2、報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用電話及郵箱報名。應聘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資料發送到指定郵箱。聯系電話:0894-5438398郵箱:cyxzjj@126.com。
3、報名所需材料:
(1)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表格樣式附后)。
(2)個人簡歷,重點介紹自身工作經歷、品行、能力、業績等方面內容,需本人簽字承諾內容真實性。
(3)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工作成果等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兩寸照片2張(含電子版)。
報考人員需如實提交相關材料信息,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錄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察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發布的報考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確認合格后,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1.筆試時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并對外發布公告。
2.參加考試時,參考者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采取閉卷的形式進行,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組織或委托第三方舉辦任何培訓。
5.筆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次日在“網信察隅”、“察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公示。
(五)面試
1.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綜合能力、工作經歷、個性特征等方面對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
2.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
3.面試時間和地點在“網信察隅”、“察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公示另行通知。
4.參加面試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六)政審
1.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比例折算成考試總成績,按照折算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總成績相同時,優先比較從業資格和工作經驗等,同等條件下,筆試成績高者入圍。
2.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填寫《察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招聘編外專業技術人員政審表》,并組織政治審查,經政審合格的通知體檢,政審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則視情況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自行到林芝市或察隅縣人民醫院參加健康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3日內根據體檢的有關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八)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網信察隅”微信公眾號、察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九)簽訂勞動合同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按照基礎工資的80%發放,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試用期滿后,本人進行書面總結,由察隅縣住建局對被錄用人員在試用期期間實際表現與工作能力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意見并提交察隅縣住建局黨組研究決定是否聘任,如滿足我局要求,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
經試用合格的并愿意繼續留崗的,簽訂勞動合同,不能勝任工作的,經縣住建局黨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于試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自動離職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工作需要遞補一次。
五、工資及福利待遇及其他
1.試用期薪酬(1個月):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按照基礎工資的80%發放。
2.試用期滿薪酬:工資5000人民幣/人/月(含個人應依法繳存的“三險”),單位承擔五險部分按照當年出臺的社平工資基數上繳。
3、合同期滿,根據員工工作表現和單位發展需要,結合本人意愿,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續簽勞動合同。
4.依法享有婚喪假、產假、帶薪休假等權利,并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雙休規定。試用期滿后享有帶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數)。
5.下鄉補助、差旅費參照《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西藏自治區審計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藏財行〔2020〕10號執行,所需經費從單位項目管理費中列支。
六、離職
雙方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后,被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的,應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前3-5工作日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
(二)提交察隅縣住建局黨組研究審批;未履行相關手續自行離職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七、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及時關注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關注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招聘過程中,聘用單位負責人、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西藏自治區察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電話及傳真:0894—5438398
郵箱:cyxzjj@126.com
原文標題:察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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