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及工作內容
根據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現需招聘城管工作人員12名(城管協管員9名,城管內勤員3名),具體如下:
城管協管員(9名):主要從事市容市貌、違法建設、環境衛生日常巡查;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對違反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進行巡查、報告、勸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協助行政執法人員承擔行政執法輔助性工作(不行使行政執法權)。
城管內勤員(3名):主要從事文書制作、檔案管理、執法接線查詢、窗口接送材料、信息采集與錄入等事務性工作;協助行政執法人員承擔行政執法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圍
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城管協管員需熟悉藏漢雙語,能流暢進行溝通交流;城管內勤員需熟悉藏漢雙語、熟練使用電腦處理文件;招聘人員需五官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有較好的服從能力和執行力。
三、報名條件
(一)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政治立場堅定,堅決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
(二)熱愛城市管理工作,為人誠實,具有吃苦奉獻精神和較強事業心、責任感;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從組織安排,無違法違紀行為;
(四)身體狀況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五)綜合素質好,獲得相應學制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六)城管協管員要求高中以上學歷,城管內勤員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七)退伍軍人、法律專業及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同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薪資待遇
(一)基本工資。轉正后城管工作內勤員應發工資4200元/月,轉正后城管協管員員應發工資4500元/月;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應發工資3600元/月,試用期和轉正后員工吃住自理。
(二)購買三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外勤人員購買意外險,保險金中涉及個人承擔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三)工齡工資和退休事宜參照當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供養人員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