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學歷分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從學歷系列上講,主要包括專科、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研究生班(已停辦)、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個方面。此外,還包括1970年至1976年普通高校舉辦的大學普通班。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三種,即: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結業)證書、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結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結業)證書。
非國民教育系列畢業證書:
(1)社會力量辦學的學校(民辦高校)自主發證;
(2)各級黨校頒發的畢業證書;
(3)社會人員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無軍人證、士兵證、復員證者);
(4)高等院校所屬的二級學院所發證書;
(5)研究生課程班畢(結)業證書;
(6)1993年-2001年間,非教育部(國家教委)統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或沒
有驗印章的證書;
(7)1994年-2000年非教育部(國家教委)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其中2000
年北京、天津、遼寧、湖北、重慶五省市試點由普通高等學校自行頒發畢業證書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