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體檢復檢不是全部要重做,只需要復檢不合格的項目即可。公務員體檢是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體側、體檢標準(試行)來執行的,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須知:第一要做好體檢的相關準備工作。如備好體檢表上需貼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等相關資料;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1、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2、公安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有關體檢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進行檢查。《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公務員體檢流程:
1、確定體檢人員。公務員錄用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參加體檢。由用人單位派專人帶領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工作負責人事先要逐個核對受檢人與體檢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統一將體檢表交體檢醫生。各科室之間交接體檢表由體檢工作人員負責,不準由考生代交
通知體檢結果。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根據體檢標準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并簽名,然后加蓋醫院的公章。體檢結果由醫院通知體檢工作負責人統一領取,并由體檢工作負責人將體檢結果通知考生
4、復檢。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